Page 236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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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處、廈門市政籌備處、廈門特種公安局、廈門市政府、以及禾山特種區署接收 兼辦。由於主管更迭頻繁,職責亦不專,費鉅功鮮。閩西各縣前以災患頻仍,土地 制度破壞無遺,以各縣收復伊始,設閩西善後委員會於龍岩,綜理閩西收復各縣土 地行政,撫綏流亡,惜閩變發生,該會無形解散。
本屆省政府成立於變亂之餘,鍳於土地整理為救濟民生急務,乃先於民政廳組 織地政籌備股,積極計劃土地陳報,冀先從土地治標入手,並於福州省會地方設置 第一、第二兩土地申報所,分管城廂、南臺兩區土地申辦事宜。24 年 5 月民政廳 地政科籌組成立,專職其事,科設行政、技術兩組,除主管各縣土地陳報外,一面 策劃全省土地測量,謀為土地治本之計。旋以「土地法」明令施行,將省會土地申 報,依法改辦登記,爰於 24 年 8 月即以原設城廂、南臺兩申報所改組,併為省會 土地登記處,設主任、副主任各 1 人,及總務、登記 2 組,分掌處務。25 年 3 月 裁科,改設福建省土地局,直隸省府。7 月遵照中央法令改稱福建省地政局,自此 全省地政事宜,得有專管機關,通盤籌劃。
除各縣土地陳報辦事處,及省會土地登記處業務多所興革,繼圖進展外,為培 養地政下級幹部人才,遂開辦初級地政入員訓練班,内設清丈、登記、繪圖、求積 各組,計辦 2 期,先後畢業男女生 2 百餘人。下級幹部既經培養,即以編組土地 測量隊。第一隊、第二隊分於 25 年 12 月、26 年 4 月先後成立,實施閩侯、長樂、 福清、甫田 4 縣土地測量。未幾中日戰爭,沿海工作困難,不得已停辦,該隊亦予 撤銷。至 28 年測量組織,僅有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於 24 年 4 月間呈准設立 的土地清丈處。該清丈處最初計畫原籌辦轄區各縣土地測量,而以專署所在地漳浦 縣先辦,惟因應戰爭環境不得不緊縮組織規模,改為漳浦縣土地清丈處。36
二、各地政單位
        (一)省地政機關-省地政局
省地政局依福建省地政局組織章程規定,設局長 1 人、祕書 1 人,內設 3 科: 第一科掌總務,第二科掌土地行政,第三科掌測量技術,各設科長 1 人,科員 2 人 至 6 人,辦理各該科行政事務。設技正 1 人至 3 人,技士 2 人至 6 人,辦理技術 事務並視事務之繁簡,酌用技佐調查員、雇員各若干人,助理各科事務。局長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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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福建省政府編,《福建省地政概況》(福建:編者,1939),頁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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