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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連江縣之規定,計長樂縣民防隊員 1,084 人,羅源縣民防隊員 217 人。 ■ 表 3-2-18:民國 44 年福建省各編制民防隊員人數
   縣別
     羅源
     長樂
     連江
     金門
  各種民防隊隊員
  婦女隊
  兒童隊
  備考
217 44 42
381 102 116
1,155 1,038 336
5,551 4,464
該縣兒童隊規定八月開始編組
                     資料來源: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頁貳-46。
參、民防訓練
一、訓練目的:提高戰備警覺,加強戰鬥意志;熟練步兵種武器之使用,與戰 鬥技能,救護常識,配合部隊作戰。
二、訓練課程:1.政治教育為精神講話、保防常識、兵役常識、共軍暴行、國 父遺教。2.軍勤教育為擔架訓練、防諜訓練、戰場救護。
三、訓練方式:機會教育每週舉行兩次,每次以四小時為限,必要時得兩次併 作一天實施之;年度教育,在不妨礙生產原則下,每年施訓 13 週,共 104 小時,組訓有基礎後暫停施訓;軍勤演習不佔用訓練時間。
四、實施要領:以村里中隊為訓練實施單位,鄉鎮大隊及總隊(縣)為督導單 位,守備區部隊為協訓單位。
五、教官與教材:1.教官由守備區部隊指揮官統一調派之。2.教材統一編印。 3.武器由實施單位洽借使用。
六、測驗與比賽:中隊於每一課目訓練完畢時自行測驗,並將成績紀錄保存備 查;期中內守備區部隊會同大隊部舉行測驗或競賽一次;省政府與最高駐 軍指揮官定期分區派員視導,抽檢測驗成績。
七、考核與獎懲:以中隊為單位由縣政府評定成績優劣,分報省政府核定後實 施獎懲;大隊成績以所屬中隊成績優劣評定之;協訓部隊以訓練對象成績 優劣評定之。
肆、增建金門地區民眾防空壕洞
金門民眾防空壕洞,原有構築多建築店屋之內,未臻安全。民國 44 年 7 月特 3 55
 第肆篇 第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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