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4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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粱顆製成聞香先下馬的蘭陵酒,這種飲高粱酒,吃大米飯,燃高粱桿,豈不一舉 三得。92」
金門西岸是漳江的入海處,漳江又名「九龍江」,所以取名為「九龍江酒廠」。 當時政府於是以白米一斤,收兌民間高粱一斤,使農民生活水準大幅提高,民眾由 食甘薯雜糧,改食白米;且高粱酒之醇厚芬芳,銷路大暢,政府可獲豐厚利益,用 以地方建設;同時政府亦減少由臺購酒運金的困難,一舉數得。酒廠成立後,嚴禁 民間私釀,各種酒類概歸公賣,公賣制度得以建立。高粱酒最初須透過物資處銷售, 樹立產銷分立制度,初出之紅牌大酒每瓶臺幣十二元,黃牌高粱酒每瓶八元五角, 較之向臺採購仍屬低廉,因減少運費及損耗之支出。九龍江酒廠原隸屬歸福建省經 濟處管轄,民國 45 年金門戰地政務實驗區成立,福建省政府遷臺,九龍江酒廠才 改名為「金門酒廠」,同時也增產其他酒類。93
該廠出品高粱酒,至省政府遷臺前計有 7 種,以度數高低而分等級,遠銷臺灣 全省及香港,每月產酒量約 10 萬市斤,本島平時月銷 5、6 萬市斤,臺灣省公賣 局月購 2 萬市斤。94
■ 表 3-3-10:九龍江酒廠歷年產銷數量表
大麴酒 6,047 大瓶特選高粱 56,323 小瓶特選高粱 38,097
1,460 182,258 112,246 125,608 50,106 96,109 103,661 179,079 850,527
單位:瓶
7,805 168,917 215,019 258,992 156,378 14,820 169,425 - 991,356
品名
42 年
43 年
44 年
137,122 - 12,419 - 192,018 合計 442,026
高粱酒
橘子酒
黃龍酒
葡萄酒
白乾酒
資料來源: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頁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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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胡璉,《金門憶舊》(臺北:黎明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75),頁 17-18。 93 金門酒廠,https://www.kkl.com.tw/tc/about03.aspx/2019.12.15。
94 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臺北:福建省政府,1965),頁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