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8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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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砲火射程內,自民國 45 年 3 月間遷陳坑上課,校舍除盡量利用民房,並新建教 室 8 間及學生宿舍 1 幢外,仍不敷用,國民學校更因校舍狹窄,無法容納就學兒 童,為加強戰地教育,福建省政府於民國 44 年 10 月間訂定閩省中小學校校舍修 建計畫作有計畫的改進,根據該計畫全省各學校校舍分 2 年 4 期予以完成,第一 期(44 年度上期)籌建金門中學學生膳廳一座及金門縣示範中心國校教室 8 間, 第二期(44 年度下期)籌建金門中學閱覽室一座,金門縣金沙中心國校教室 5 間, 馬祖區教室 2 間,第三期(45 年度上期)籌建金門中學特別教室一座,及金門縣 金寧中心國校教室 3 間,第四期(45 年度下期)修建金門縣金湖中心國校校舍 6 間,根據上述計畫截至福建省政府由金遷臺,業已動工興建者,計有金門中學學生 膳廳及圖書閱覽室各 1 座,共撥款 1 萬 8,8162 元,金門縣示範中心教室 4 間及金 沙中心教室 3 間,共撥款 23 萬 8,500 元,馬祖區因無營造廠商,另由福建省政府 向臺北訂購鋁製教室 2 間贈送馬祖區缺少教室之國校。119
拾、保送升學
福建省省立金門中學至 45 年計高中畢業 2 屆,初中畢業 6 屆,升學平均人數 占 89%以上。福建省因地處前線限於師資及設備條件,學生升學不易,故特於 44 年 7 月,商請教育部准以金中應屆高中畢業學生學行成績最優之前列 10 名,免試 保送升學,當時計分國立臺灣大學 3 名,國立政治大學 2 名(以上 5 名由教育部 月給公費 93 元),臺灣省立農學院(現改為國立中興大學)、臺灣省立工學院(現 改為國立成功大學)各 1 名,臺灣省立師範大學(現改國立師範大學)3 名(省立 校院 5 名由福建省政府月給公費 93 元)。又,民國 45 年初中部畢業學生,也經商 准臺灣省教育廳,面試分發升學,計臺北女子師範(現改為臺北市立大學)4 名, 臺北師範(現改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護理學校(現改為國立臺北護理健康 大學)、新竹商校等各 2 名。
馬祖島各縣保送金門中學升學國民學校成績優良畢業學生 10 名,每名由省府 月給公費 130 元,另第一行政專員公署每名每學期補助 500 元。120
119 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臺北:福建省政府,1965),頁貳-20。 120 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臺北:福建省政府,1965),頁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