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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 3-5-8:民國 45 年 5 月止福建省立金門中學歷屆畢業生升學統計表
高中第一屆 18 3 1 5 5 14 高中第二屆 15 7 3 4 14 小計3310 18928
   部別/屆別
     畢業人數
     專科 以上學校
     高中或高職
     軍警 學校
     師範
     護理
     其他
     小計
                             初中第一屆 36 初中第二屆 65 初中第三屆 42 初中第四屆 44 初中第五屆 42 初中第六屆 47
小計 276 高初中統計 309
31
42
29
38
31
38
209
112 23 3
13 3
1 19 8
5 36 7 62 8 42 1 42 6 41
41 27 264 292
14
                                                                         資料來源: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頁貳-21。
■ 表 3-5-9:民國 45 年 5 月止福建省立金門中學歷屆畢業生就業統計表
高中第一屆 3 高中第二屆
   部別/屆別
     農界
     工界
     商界
     醫界
     政界
     學界
     其他
     小計
           11 小計 325
                    初中第一屆
  初中第二屆
  初中第三屆
  初中第四屆
  初中第五屆
  初中第六屆
    小計
  高初中統計
資料來源: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頁貳-21。
拾壹、清寒優秀學生獎助
1113
22
11 156
1 1 1 9 12 17
                                                                        為鼓勵福建省籍在臺大專院校學生敦品勵學,向上精進,自 40 學年第一學期 起,撥出新臺幣 6 萬元,設置大專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規定申請獎學金之學生, 須具備下列各條件:
一、在公立大專院校日間部肄業之閩籍學生(包括海外回國升學僑生)。專科 學校五年制者須從第 4 年起始得申請。 3 113
 第肆篇 第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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