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戰地36金馬戒嚴民主運動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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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58年1月,政委會業務移併金門縣、連江縣政府掌理,但政委 會仍為地區最高行政決策與指揮監督機關。縣長由國防部指派,且為 軍職外調。縣民意機構為縣政諮詢會議,諮詢代表是由縣政府聘任產 生,主席由縣長兼任,縣諮詢代表僅有建議權而無預算審核、監督等 權。
79年,地方人士民主呼聲日增,於是首度開放縣政諮詢代表選 舉。81年11月7日,金馬地區解除戰地政務,回歸地方自治,金馬兩 縣的縣政諮詢代表會改制為「臨時縣議會」,縣政諮詢代表由福建省 政府聘為臨時縣議會議員。
  二、戰地政務之管制
戰地政務於金門、馬祖 兩縣施行36年期間,地區實 施各種管制,民眾食衣住行 育樂等日常生活倍受限制, 思想與言論自由也受嚴格戒 嚴管制。《北竿鄉志》第六 章〈戰地政務〉中,列舉較 具體的管制項目如下:
一、宵禁:
早期入夜後即實施宵禁,不但管制人員 進出,出門必須背誦口令,同時須申請宵禁 通行證,後來雖宵禁時間延後(晚間6時延至 9時起宵禁),對民眾生活仍造成極大不便。
李增鋼幼年的金門「蚵民 證」。 李增鋼提供
《馬祖之光》月刊提供。 《馬祖之光》月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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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地政務時期通行證。烈嶼文化
館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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