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戰地36金馬戒嚴民主運動實錄
P. 36

 地區封鎖電訊,與外界聯絡僅靠書信和電報。並規定民眾不准擁有收 音機,早期甚至連電視機都要事先申請,始能進口。至78年8月才開放 金馬與臺灣間的直撥電話。
  六、金融管制:
金馬地區單獨發行金幣和馬幣,雖 同屬臺灣銀行發行,但在臺灣本島無法 使用,馬祖居民赴臺,須購買匯票或兌 換臺幣,並限制匯兌額度,銀行前往往 大排長龍,頗感困擾。至78年9月1日, 始回收金幣與馬幣,並解除金馬地區匯 兌管制。
七、電器用品管制:
除照明設備外,電冰箱、洗衣機、 電鍋、冷氣等高耗電的電器,均嚴禁使 用,民眾生活品質大大降低。
八、其他管制:
建築物不得超過兩層樓;籃球、 排球、救生圈、輪胎等「漂流物」管 制進口;照相機、攝影機不得自由使 用;沖天炮、檳榔不准進口;不准養 鴿子、放風箏等。(馬祖地區不准進 口牛肉,以確保當地豬肉流通及銷量。金馬離島間酒類不可互通。也 嚴禁奇裝異服及男子蓄留長髮,否則會被警察強制帶去剃髮。)
限金門通用錢幣
限金門通用錢幣
限金門通用錢幣
   34
戰地政務時期的宵禁證與漁民出海作業證。 《馬祖之光》月刊提供
第一章 世界最長戒嚴與戰地政務實驗






















































































   34   35   36   37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