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3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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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舉辦茶販登記:茶販為茶農與茶號間之仲介人,茶農利益常受剝削,特 舉辦登記,以便管理,其規則如下:
1. 福建省政府建設廳茶業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為促進茶業生產, 保障茶農利益起見,特舉辦茶販登記,以便監督管理。
2. 凡茶販無論其為私人營業,或為茶號所僱用,均須向本局登記,經 審查合格,領得營業許可證(格式另擬)後方准營業。
3. 本局為便利各地茶販登記計,特委託各縣政府辦理登記手續。
4. 茶販向當地縣政府申請登記時,須得所轄保甲董證明,確係忠實商
人,並繳 2 吋半身相片 2 張,准予免費頒發證書。
5. 茶販到各地購買毛茶時,須攜帶營業許可證,以便隨時檢查。
6. 茶販向茶農購買毛茶,須遵守下列規約:(1)應守公平交易原則,
不得攔截強買。(2)不得摻雜偽茶壞茶,從中取利。(3)尊用市秤。
(4)不得壓抑山價。
7. 凡經登記之茶販須服從政府指導監督,如有陽奉陰違,一經察覺,
除追回營業許可證,並予嚴重處分。
8. 茶販登記有效期間為 1 年。
9. 本計畫自呈奉核准之日起施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呈請修改之。
(三)舉辦茶業貸款:茶業貸款,可分為茶商貸款與茶農貨款兩種,茶商貸款 限於已登記之茶號,茶農貸款,則須先組織有茶農合作社,方可貸放。 其辦法及詳情已見前述。
(四)規定毛茶山價:毛茶山價之高低,極有影響茶農之利益,茶管局有鑒及 此,特根據歷年山價情形,生葉製成毛茶最低成本,及市場供求之實 況,按各縣毛茶之種類與品質,厘定毛茶最低山價公布,飭派駐各廠學 員,就近監督,並印發茶號收買毛茶證三聯,凡收購毛茶均應由茶號填 明產量價格,茶號自存一聯,一聯發交茶農,一聯繳。
(五)舉辦茶業人員訓練班:茶管局為造就福建省茶業幹部人才計,舉辦茶業 人員訓練班,業已招兩期,第一期訓練期間定 10 個月,招考 41 人, 其中高中畢業者 32 人,初級農業學校畢業者 9 人,由各產茶縣區保送
者 13 人,並商調高級農業學校二年級學生 26 人,於民國 28 年 4 月
1 日開始訓練與實習,於結束時送高農學生回原校。滿期畢業僅 36 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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