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9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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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各該縣境內得酌設分支局,承辦各項業務,各分支局設主任 1 人, 並設業務員、會計員、助理員、雇員分任各職。56
■ 圖 2-3-1:福建省糧食管理局組織系統表 資料來源:依據福建省田賦糧食管理處編,《福建之田糧》(福建:福建省
政府秘書處,1944),頁 45 重繪。
三、省糧政局時期(民國 30 年至 32 年)
省糧政局成立於 30 年 10 月 16 日,當成立之初,即計劃分期撤銷各縣公沽 局,組織糧食公店,糧食購銷及合作社,以代替各縣之業務機構。一面通令撤銷各 縣糧食管理委員會,遵照中央法令,改為成立縣府糧政科。同時以辦理糧食供應之
56 福建省田賦糧食管理處編,《福建之田糧》,頁 41-44。 2 95
    第肆篇 第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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