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6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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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儀器設備委員會
(九)實習指導委員會 十六、各委員會由校務會議,推舉本校教職員若干人為委員,由校長函聘組織之。 十七、本校依據校務之需要,得增設其他委員會。
十八、各委員會簡章另訂之。
第六章 附則
十九、本大綱如有未盡事宜得呈請省政府修改並咨轉教育部備案。 二十、本大綱呈請省政府咨轉教育部核准施行。70
■ 圖 2-5-1:福建省立醫學專科學校組織系統圖 資料來源:依據福建省政府編,《福建省五年來高等教育》(福建:編者,1939),頁 6-7 插圖重繪。
參、國立廈門大學
自民國 26 年度起私立廈門大學改制為國立廈門大學,由國民政府簡任薩本棟 博士為校長。校設下列各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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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福建省政府編,《福建省五年來高等教育》,頁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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